关于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热情,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不包括2023年预计毕业研究生),且所学课程均合格;
2. 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申报不超过1项;
3. 申报课题不得与硕士学位论文课题重复或相似,但要与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一致;
4. 申报者未出现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
5. 申报者前期未获得校级创新基金资助;
6. 申报者未主持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见《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程序
1. 12月12日前,研究生本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 12月19日前,学院完成评审、推荐、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
3. 12月26日前,研究生处完成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 12月31日前,公示及立项通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山校区行政楼521室):项目申请书2份(其中1份匿名)、汇总表(须学院签署意见、盖章)。
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OA信箱):项目申请书PDF版(学院签署意见、盖章,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和汇总表EXCEL版(以学院名称命名)。
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二)结题程序
1. 12月12日前,研究生本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 12月19日前,学院完成验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
3. 12月26日前,研究生处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确定最终结题结果。
4. 12月31日前,公示及结题通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山校区行政楼521室):结题报告1份、结题材料(加盖学院公章)1份。
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OA信箱):结题报告&结题材料,一人一档,PDF版。
(四)其他
1. 如变更结题成果,须出具情况说明。
2. 如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OA信箱)。
3. 对未达到结题要求且不具备延期结题条件的项目,学校将进行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资助资金,并在下一年度核减项目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乔洁,联系电话:0561-3804086
附件1: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研究生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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