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申报共设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培养基地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大类项目,涉及12个小项。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1. 本次申报需报送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申请书。各学院须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2. 各单位须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研究生处OA邮箱,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签字盖章)于2023年5月20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科(519室)。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申报采用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的申报表格。
2. 凡继续申报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申报指南中的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
3.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2项。
4. 已承担有2个及以上各类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且未结题的,此次不得申报任何项目。若已承担的在研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存在延期、整改的,本次也不得申报;存在撤项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5. 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行字〔2017〕7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6. 如有争议,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培养科:武刚,电话:0561-3801085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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