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 22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 50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需摸排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情况。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审查研究生是否具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根据皖财教[2023] 508号文件,第五条“学生应主动、如实向学校报告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本次摸排工作中,对于采取隐瞒固定工资收入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追缴已经发放的国家助学金,并严肃处理。
各学院须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情况摸排统计表,并于9月20日前将pdf电子版(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处OA。
联系人:乔洁 联系电话:380408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5日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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