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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4 10:02: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和政策,进一步调动相关单位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毕业研究生就业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评选类别

2023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研究生就业工作鼓励奖。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具体见《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 学院和个人申报、推荐

1114-1120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院和个人分别填写《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鼓励奖申请表》《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进行申报。

学院的先进个人申报者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择优推荐,职能部门的先进个人申报者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择优推荐。

上述纸质版材料须于1120日下班前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OA邮箱。

2. 评审和公示

1130日前,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完成评审结果的公示。

3. 学校表彰

12月底前,学校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宁缺勿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时间紧、任务重,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姜文琳,联系电话:0561-3804086

地点:相山校区行政办公楼521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鼓励奖申请表.docx


 

 

                研究生处

                                                            20231114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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