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为我校硕士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调离我校且不再指导我校研究生的导师不在报送范围之内。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新增专家
未填报、需要补报信息的导师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效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专家个人信息。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处提供的《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另行发送)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三)请各学院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以“学院名称+专家信息汇总+新增)”命名)和《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的Excel表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OA信箱。
(四)对于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年龄超期、已撤销导师资格的导师,各学院要及时上报、调整出库。
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各学院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孙雪芹 联系电话:3804086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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