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工作,依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4〕0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经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案例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25-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3804086(研究生院) 3803252(纪委)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5日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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