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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9 08: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程成绩、课表录入与报送

1. 课程成绩

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9日。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含寒假非全日制研究生),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办公室,一份上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开设补修课的学院须下载并填写《补修课成绩汇总表》(附件1),补修课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系统。

课程成绩单(含补修课)、成绩验收单的纸质版(附件2、附件3)须在开学二周内(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免影响后续研究生的评优评奖工作。验收单中须包含公共课(英语、政治)成绩信息。

2. 课表

各学院须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的要求安排本学期课程,课程开课学期、开课名称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课表信息录入系统后,按照年级打印课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在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课程重修

重修本学期课程的研究生须在2025年3月3日前填写《研究生重修申请表》(附件4),各学院负责填写《研究生重修名单》(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后在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秘书须提醒重修的研究生及时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内选课,以免任课教师无法录入成绩。

三、课程补考

有补考课程的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6),学院审核确定。公共课程补考由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报送的报考情况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另行通知。其他课程的补考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并在3月17日前完成。

补考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须将补考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院须将《研究生补考成绩验收单》(附件7)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英语写作》免修不免考

《英语写作》免修不免考的申请条件为: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学硕≥70分,专硕≥75分;自愿申请,3月10日前完成。

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版《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附件8),并在开学一周内(3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免修证明材料。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名单》(附件9),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免修研究生仍需网上选课并参加期末考试,并提前(建议第一节课)向任课教师说明免修情况。免修研究生无平时成绩,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准。

五、系统选课

系统选课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9日24:00。本学期有课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

因课程考试成绩与研究生评优评奖密切相关,故研究生选课结束后须及时查询选课结果,以免误操作造成选课失败。不选课或选课不成功者,课程考试成绩无法录入系统。

六、专业实践总结与评优

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各学院在实践结束后,须完成专业实践工作总结。优秀实践指导教师、优秀实践研究生等评选工作另行通知。须在本学期开始专业实践的,请提前做好安排。

七、学位授予

2025年上半年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涉及的研究生为2025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含2024年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检测时间暂定在3月底—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提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学位申请者须通过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交清学费,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的检测,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

八、开题及中期考核

各学院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开题或中期考核结束后,将《开题情况汇总表》和中期考核情况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备案,并将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材料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九、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各相关学院须在3月31日前在“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上完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填报,并分年度上传本单位的2020-2024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请各相关学院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

十、教育硕士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选

本次教育硕士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的方式。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和组织具有一定经验的教育硕士参加案例征集,推荐优秀案例参与校级评审。每名教育硕士限报1项,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案例、汇总表的电子版须发送至研究生院OA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2024届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校研字〔2023〕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开展2024届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24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为契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意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完成评选工作。

 

以上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相关科室联系。

教学管理办公室:0561-3801085;学位与评估办公室:0561-3804086。

 

附件:1-9.rar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2月19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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