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45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23年立项建设的项目,共计38项(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
1. 项目建设目标。
2. 中期建设情况(对照任务书):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项目建设进展,及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特色做法等。
3. 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等。
4. 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5. 阶段性成果: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经验和成效。
6. 后期建设的方案及措施。
三、中期检查的程序及方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任务书
各项目负责人依据当年度填报的《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任务书》。
2. 学院自查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各学院组建专家组对各项目中期检查任务书进行审查并填写意见,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3. 学校初审
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报送的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给出每个项目的专家检查意见和学校的审核意见。
4. 省级检查
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任务书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与申报时一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检查、评审。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5年5月1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任务书的填写工作,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
2. 各学院须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下班前完成对各项目的审查、审查意见填写、院长签字、加盖公章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各项目的中期检查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
3. 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中期检查任务书的内容与形式是否正确,以免影响评审结果。因个人原因造成中期检查任务书填写错误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4. 各项目负责人和各学院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
5.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滨湖校区工科楼D215),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3801085。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3:xxx学院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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