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满足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学位授予点等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范围
2024年以来学校引进的年薪制高层次人才(经人事处认定),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点(国际中文教育、生物医药、区域国别、应用统计)相关专业教师。
二、工作要求
1. 学术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新增硕导不超过5人,专业学位各领域新增硕导原则上不超过5人;
2. 硕导遴选须依据《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13号)文件执行。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材料上报
2025年5月18日前,个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2.学院评审推荐
2025年5月28日前,各学院须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须将汇总表和申报人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OA信箱。
3.研究生院审核、学校评定
2025年5月29日后,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主要指:
① 代表性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等;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无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可提交论文全文、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被索引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② 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封面、序或前言、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③ 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④ 科研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⑤ 文件中提到的其他支撑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硕导遴选应优先考虑拥有国家级项目(须主持的在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申报人员。
2. 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遴选资格,并在3年内不予受理其导师申请。同时,对其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3. 本次遴选的导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不参加导师培训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高层次人才版).doc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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