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46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且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共计4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以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内容为准。
三、验收程序及方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书
各项目负责人依据当年度填报的《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2. 学院验收
各学院根据立项建设时上报的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情况,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填写意见,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 学校验收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报送的项目结题材料,给出每个项目的专家验收意见和学校验收意见。
4. 省级检查
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与申报时一致)。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进行省级结题验收。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5年5月23日前完成结题报告书填写,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
2. 各学院须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对各项目的验收、验收意见填写、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各项目结题报告书、学院验收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
3.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学院的项目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填报《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院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4.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应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典型事例真实具体、文字材料言简意赅。
5. 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厅推荐各类省级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院,今后将增加申报基数;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学院,将调减申报基数。
6.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7.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滨湖校区工科楼D215),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3801085。
附件1: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待验收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4:xxx学院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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