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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26 15:01: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91)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

一、参加对象

2024级的公共管理、法律、教育、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翻译、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美术与书法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025级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实践方式

采用集中实践和自主实践两种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选择自主实践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研究生总数的 2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人数比例由各培养学院自行确定。

三、具体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以实践基地为依托,由校内指导教师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协同负责,共同做好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1. 各学院须成立专业实践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相关学科负责人等组成,明确工作小组联系人,统筹推进本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见习、实习等各项实践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各学院要严格依据对应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各专业特色,制定完善的实践教学计划(含在校期间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及实践考核手册,明确实践具体内容、要求,落实实习单位、校内及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妥善保障研究生实践期间的食宿、交通及经费;强化实践过程管理与指导,规范实践教学各环节流程,确保实践质量。

3. 实践开展前,各学院需完成研究生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准备工作,召开专业实践动员大会,明确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的计划安排,专门解读培养手册中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实施要求及实践学分考核标准等相关内容,确保研究生全面知晓、准确把握。

4. 实践期间,实践基地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现场具体实践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实践指导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以实践教学为抓手,指导研究生结合实践内容,收集整理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及相关参考素材,为撰写实践调查报告和学位论文做好充分准备。全体参与实践的研究生须认真、规范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考核手册》,如实记录实践全过程。

5. 实践结束后,须认真做好实践总结工作。工作指导小组教师需听取研究生实践总结汇报,结合其实践期间的日常表现,撰写实践考核评语,评语合格后方可允许研究生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实践单位。研究生返校前,需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用于学院存档;返校后,须及时提交该考核表及相关实践材料,并完成实践总结报告。

6. 全体参与实践的研究生须与所在学院签订《淮北师范大学实践安全保障协议》(附件1),协议由各学院统一留存保管,妥善归档。

7.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同参与集中实践,也可结合自身情况,安排在原工作单位开展自主实践。

8. 各相关学院分管院长、学科带头人应定期前往研究生实践基地开展实地调研、观摩,与实践基地领导、专家共同分析研究生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实践组织管理模式,提升实践育人效果。在组织本次专业实践过程中,要总结以往实践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时排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细化实践过程管理,持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四、注意事项

1. 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申请表》(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自主实践联系函》(附件3),同时出具实践单位同意接收实践教学的回执,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自主实践。

2. 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需做好实践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学院实践工作安排,以规范的形式和流程推进实践。实践期间,各学院应采取信函、电话、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对研究生自主实践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监督与指导。研究生返校后,各学院须结合专业特点,对其实践成绩进行二次考核与重新认定,确保实践质量达标。

3. 各学院须认真填写《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于312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实践结束后,及时填写《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结果统计表》(附件5),上报至研究生院。同时,各学院须提醒研究生按时完成专业实践考核手册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的填写工作,其中实践考核手册由各学院统一留档保存,妥善归档。

4. 专业实践是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操能力的重要载体,全体参与实践的研究生在投入实践工作的同时,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实践期间,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务必严格遵守我校及实践单位(或实践地点)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有序开展实践活动。若遇到突发状况,研究生须第一时间联系指导教师,妥善处置,确保顺利完成本次实践任务。

5. 研究生实践期间,研究生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学生统一购买商业保险,保障学生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良  0561-3802103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实践安全保障协议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自主实践联系函

附件4: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情况统计表

附件5: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结果统计表

附件6: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专硕用

附件7:淮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026专业实践相关附件1-7.zip


 

研究生院

2026226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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