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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6 15:4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抽检改革方案〉的通知》(教督20255)、《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为我校硕士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调离我校且不再指导我校研究生的导师不在报送范围之内。

二、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学科画像、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是报送本单位自2025年3月以来的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附件中标蓝色的导师)。

三是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四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五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六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七是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学院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原则上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效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3月6日至3月20日前完成本学院专家信息更新、报送和校对,将本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Excel表和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后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研究生OA信箱,无提供纸质材料

(二)学院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专家信息汇总表(在库)》(另行发送)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对于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年龄超期、撤销导师资格的导师,各学院要及时上报、调整出库。

(四)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各学院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6日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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