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且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建设类、研究类项目及2022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
2026年4月7日前,请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提交《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结项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并对照立项任务书,严格开展结题验收。验收结论“优秀”的比例须控制在20%以内(以2023年立项且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总数为基数)。
2026年4月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学院自查报告(简单说明自查形式、时间、结果、发现问题、处理意见)、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自查报告及结题报告书需学院签字盖章。
(二)校内检查
2026年4月8日-9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反馈修改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省级报送
1.2026年4月10日-12日,通过初审及同意延期的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结题报告书》学校签章页及学校报告相关用印事宜。
2.2026年4月13日-15日,研究生院完成学校有关签章后,及时返回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版结项书或延期结项书及时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与原申报时一致。
3.2026年4月16日-17日,研究生院完成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研究生院管理账号的审核与提交。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项目经费须严格用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用途,符合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各学院须审核经费使用明细。
3.验收结果将作为后续省级项目推荐及申报限额分配的重要依据。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或不参加检查的,将直接鉴定为不合格。未按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影响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后续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3801085
附件:
1.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2.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报告
3.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建设类、研究类项目名单及2022年度延期项目名单
4.xxx学院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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