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改革,依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有关要求,学校开展了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经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案例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6月16-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3804086(研究生院) 3803252(纪委)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6日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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