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 [2019]88号)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案例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月6-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处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3804086(研究生处) 3803252(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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