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培养学院自查:11月17日-11月25日
2.学校检查:12月5日-12月6日
二、培养学院自查内容
1.教学管理
(1)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的课程作业及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情况;
(2)2018级学术型硕研究生和2019级专业型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
(3)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4)2020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
(5)召开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的情况(会议纪要等材料);
(6)在校研究生档案管理情况。
2.教学秩序
检查本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任课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提前下课以及学生迟到、早退等教风学风情况)。鼓励各培养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课门数及方式由各培养学院自定。
三、检查方式
1. 培养学院自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方案或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PDF格式于2020年11月25日前发送研究生处OA信箱(文件名为***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2.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专家组进行集中检查。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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