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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研究生“校园贷“、”套路贷”的防范宣传、网络安全和正确宗教观教育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7 16:5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皖教秘[2019]41号)》、网络安全和正确宗教观的教育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对“校园贷”、“套路贷”的防范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研究生对校园不良网贷的防范意识,提高金融安全防范能力,引导研究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良网贷诱惑,学习涉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研究生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自觉遵循“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切实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开展活动通知要求如下,请各单位结合相关文件及学院特点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8日。

二、主要内容

1.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研究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培养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 “校园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普及禁止传销、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套路贷”“校园贷”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宣传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形势及取得的成果,教育、防止研究生群体被诱骗参与传销、非法借贷等活动,有效提高自觉识别、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意识和能力。

各培养学院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联系研究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研究生会、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客观要求内化为研究生的自觉行动。

2.“五个一”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 “校园贷”的宣传教育。

3.“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 。

4. 宗教观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研究生自愿成立“反传销、反套路”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等活动,有条件的学院要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研究生专长,鼓励研究生绘制、创作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作品。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等课堂中融入反传销、 反“套路贷”的内容,向研究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法律法规,让研究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 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

3)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或研讨会。通过班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宣传防范相关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研究生知法、懂法、守法。

4)开展一次校园专题宣传。各培养学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5)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各培养学院要安排研究生集中观看一次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一念之差》和“套路贷”“校园贷”微电影——《黑洞》《柳暗》,帮助广大研究生认清传销、“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研究生参与一次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庭审观摩活动。

3.加强对外出实习研究生、毕业班研究生、请假休学研究生等重点研究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非法借贷平台等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及当前传销活动、非法借贷平台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好此项活动,做好相关记录,并于12月5日前将将活动开展的新闻稿发布在院系网站或者校园网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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