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和政策,进一步调动各相关单位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相关评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评选类别
2021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研究生就业工作鼓励奖。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具体见《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
(三)申报环节及安排
1. 学院和个人申报、推荐:12月13日-12月16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院和个人分别填写《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鼓励奖申请表》、《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进行申报。
学院的先进个人申报者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择优推荐,职能部门的先进个人申报者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择优推荐。
上述纸质版材料需于12月16日下班前送交到研究生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OA邮箱。
2. 评审和公示:12月23日前
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完成评审结果的公示。
3. 学校表彰:12月底前
学校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淮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评优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3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时间紧、任务重,各申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姜文琳,联系电话:0561-3804086;
地点:相山校区行政办公楼521室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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