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与政策】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就业篇
一、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助
适用对象及补助标准:按企业支付其本人的计税薪酬比例,3年内分层次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对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相应层次人才,按薪酬的50%最高给予220万元、11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15000元、8000元;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含博士、高级技师),按薪酬的30%最高给予72万元、36万元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5000元、4000元;中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本科生、技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高级工),按薪酬的30%最高给予14.4万元、7.2万元生活补助。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资助
适用对象及资助标准:对企业柔性引才进行资助,鼓励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形式,以契约方式与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进行合作。引进人才在本地企业计税年薪5万元以上的,按计税年薪的25%资助企业,每引进1人最长资助3年,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三、高铁交通补助资助
适用对象及补助资助标准:
(1)全职引进人才:对全职引进的市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前常住地为市外且配偶子女未随迁的,采取实报实销方式给予高铁交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补助3年。
(2)柔性引进人才:对柔性引进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科研人员的企业,采取高铁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方式资助企业用于柔性引进人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资助。
四、制造业企业高薪经营管理人才资助
适用对象及资助标准:对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计税年薪超过3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计税年薪的30%资助企业,每家企业每引进1人最长资助3年,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五、制造业企业高薪人才补助
适用对象及补助标准:对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计税年薪超过20万元的人才,按一定标准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
六、制造业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适用对象及补助标准:对不在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内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和从市外引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与我市制造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10%给予生活补助,3年内最高补助3万元。
七、人才飞地引才资助
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鼓励园区、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在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区通过创办研发机构、研发型全资子公司等方式设立“人才飞地”。对“人才飞地”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柔性引才标准享受我市引才资助和高铁交通补助政策。
八、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申报对象:我市工程技术、教育、医疗、农业、文化宣传等各类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艺创作等工作,发挥引领作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科研和管理水平。
津贴标准:对入选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年内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津贴。
九、市领创工程
申报对象:面向我市现有创新创业人才,能够代表国家、省、市级一流科技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高端绿色食品、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及光电显示、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资助标准:按照每人10万元标准资助用人单位,其中50%用于人才生活补助,50%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十、市级产业创新团队
申报对象:一般应为规模以上企业、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单位以及其他在本领域内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托科技创新、十大特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申报。
资助标准:入选团队设立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50%用于团队带头人和助理的生活补助,扶持期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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