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研究生就业>详细内容

研究生就业

【就业指导与政策】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3 09:3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就业篇 

一、住房补贴(购房、租房)

全职引进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人才,可按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及配偶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人才分类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购房补贴(万元)

20

10

6

3

租房补贴(元/月)

2000

1000

600

300

二、生活补贴

在我市新兴企业工作的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人才,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生活补贴。

人才分类

博士

硕士

生活补贴(元/月)

3000

1500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39990

三、市外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规模以上民营重点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由财政统筹资金分别给予学生本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17024

四、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不少于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17024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低保的,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20356 

创业篇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10982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