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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5 15:0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

根据学校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暂缓返校的研究生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及时掌握研究生返校情况,做好情况统计并上报。对于暂缓返校的研究生,要尽快与研究生导师联系,精准掌握研究生的行程信息,认真统计研究生未返校原因及具体来校时间。

二、开学初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

各学院要召开年级会议、班会、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开展开学初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并撰写工作报告。调研暑假期间研究生思想状况、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假期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关注的国家和国际大事等情况和返校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状态等,以及重点研究生假期和返校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状态等。工作报告中须包含3-5张会议或谈心谈话照片,并于9月1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OA。

三、研究生理想信念、健康安全等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大力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好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党团日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理想信念,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针对开学初常见的安全隐患问题,利用主题班会、新生教育等形式,围绕防火防盗、防不良网贷、防电信诈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

四、课程成绩及学院课表录入与报送

1. 课程成绩

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22日,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含暑期非全日制研究生),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办公室,一份上交研究生院。

开设补修课的学院须下载并填写《补修课成绩汇总表》(附件1),补修课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系统。

课程成绩单(含补修课)、成绩验收单的纸质版(附件2、附件3)须于开学三周内(9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免影响后续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验收单中须包含公共课(英语、政治)成绩信息。

2. 学院课表

各学院须根据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及公共课课表安排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期、开课名称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课表信息须于9月15日前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年级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课程重修

需重修本学期课程的研究生须于2025年9月15日前填写《研究生重修申请表》(附件4),各学院负责填写《研究生重修名单》(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秘书须提醒重修的研究生务必在系统内选课,否则无法录入成绩。

六、系统选课及培养计划制定

本学期有课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研究生选课后须及时查询选课结果,以免因操作失误造成选课失败。未选课或选课失败者,课程成绩将无法录入系统。系统选课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23:59。

研究生新生在选择专业课前须与导师协商,并在系统内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以免影响后续课程成绩录入、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申请等环节。具体程序请参照《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选课流程》的要求(附件6)。

七、公共英语免修不免考及补修课

1. 公共英语免修不免考

公共英语(含《综合英语》、《英语写作》)免修不免考申请条件(研究生自愿申请):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学硕≥70分、专硕≥75分。

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版《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附件7)。并在开学二周内(9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免修证明材料,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填写《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名单》(附件8),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免修研究生仍需网上选课并参加期末考试,且须提前(建议第一节课)向任课教师说明免修情况。免修研究生无平时成绩,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准。

2. 补修课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有补修课程的研究生由所在学院填写《同等学历和跨专业研究生新生名单》(附件9),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于9月2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八、师生互选及导师信息更新

研究生新生于9月12日--14日来校报到入学,开学后须尽快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原则上一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总数不超过3人,专业学位的导师指导人数可适当增加,但须保证指导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除选择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应配备一名校外指导教师。师生互选信息(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须及时在系统内更新,并下载打印、盖章,于10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导师须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九、课程成绩预警与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院须开展2024-2025(2)学期不及格课程成绩的预警,提醒相关研究生做好补考准备,按时参加补考;提前做好预毕业研究生课程方面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确保预毕业研究生完成课程并成绩合格;认真做好各类研究生教学资料日常的搜集、整理、归档,以备期中检查。

十、专业实践

按照培养方案中专业实践安排,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各学院须做好实践工作总结,并为优秀实践指导教师、优秀实践研究生等评选工作做好准备。

需在本学期开展专业实践的学院应提前做好安排,9月22日前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安排情况统计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十一、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学位授予

1. 学位论文开题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时间安排,各学院须在学位论文开题后,将《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0)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2024级研究生论文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即本学期),各相关学院须做好开题准备工作。

2.中期考核  

各学院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中期考核结束后,将中期考核情况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备案,并将中期考核材料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学位授予

本项工作主要涉及2025年上半年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预计安排在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提前做好延期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学位申请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并获得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

十二、研究生“三助”申请

各相关单位须按要求组织研二、研三学生申报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具体安排按照已发布通知的要求执行。

十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拟于9月中旬启动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十四、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和学位点动态调整

1. 9月18日前,各学院须提交学位点负责人遴选推荐材料。

2.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15日前,各学院须完成学位点动态调整自我评估,提交学院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总结,对拟调整的学位点还需提交申请表等材料。

 

附件1-10.zip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


终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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