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2)期初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学生返校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初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2023(1)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
2022-2023(1)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均需进行期末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的具体方式应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
《综合英语》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开课学院须命制水平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于2023年2月19日前将考试试卷、评分标准(或标准答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由研究生处统一制卷。《综合英语》考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8:20-10:00,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考核。
其他研究生课程由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考核,考核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须在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核的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等,任课教师须命制水平相当的A、B两套试卷。其他需要考试的课程,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考试;采用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须采用统一规范的封面及格式(附件1)。
各学院须于2023年2月19日前,把本学院的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期末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于2023年2月27日―3月10日将考核成绩(含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上传至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经任课教师、学院院长分别签字后,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和《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验收单》(附件3、附件4)由学院于3月13日前统一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开设补修课的学院须下载并填写《补修课成绩汇总表》(附件5),补修课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录入系统。
二、学院课表
各学院须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安排本学期课程,课程开课学期、开课名称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课表信息录入系统后,按照年级打印课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重修课程
重修本学期课程的研究生须于2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重修申请,学院须填写《研究生重修名单》(附件6),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须完成重修课程的网上选课,否则期末考核无法录入成绩。
四、补考课程
有补考课程的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7),学院审核确定。公共课程补考由研究生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报考情况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另行通知。其他课程的补考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并在3月22日前完成。
学院须在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补考成绩验收单》(附件8)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并由阅卷教师同步将补考成绩录入系统。
五、英语免修不免考
公共英语免修不免考的申请条件: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0分;自愿申请,2月27日前完成。
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须于开学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供免修证明材料。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名单》(附件9),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免修研究生仍需网上选课并参加期末考试,并提前(建议第一节课)向任课教师说明免修情况。免修研究生无平时成绩,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准。
六、系统选课
系统选课截止时间:3月5日24:00。本学期有课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
课程考试成绩与研究生奖学金密切相关,研究生选课结束后须及时查询选课结果,以免误操作造成选课失败。不选课或选课不成功者,课程考试成绩无法录入系统。
七、专业实践总结与评优
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各学院在实践结束后,须完成专业实践工作总结。优秀实践指导教师、优秀实践研究生等评选工作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2023年上半年学位授予主要涉及的研究生为2023届预计毕业生(含2022年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其中学位论文检测时间暂定在3月底—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提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学位申请者须通过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交清学费,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的检测,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九、开题及中期考核
各学院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开题或中期考核结束后,将《开题情况汇总表》和中期考核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2022级学硕和20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一般在第3学期末/第4学期初,尚未开题的研究生须尽快开题。2022级专硕的开题时间一般在第二学期(即本学期),须提前做好开题准备工作。
十、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各相关学院须做好生物学、软件工程、中国史、美术学等4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和专家评估。
以上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相山校区行政楼519室,电话:0561-3801085)。
附件1:研究生考试试卷、研究生考试答卷、课程论文模板.rar
附件2:x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doc.doc
附件7: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docx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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