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6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6〕1号)文件要求,我校正式启动2026届安徽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同步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2025年修订)》(校研字〔2025〕10号)相关规定,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2. 依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相关规定,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研究生会担任过骨干的优秀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预计毕业研究生(不含休学、延长修业年限者)。
三、名额分配
详见我校《202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组织实施
各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组织工作。各学院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
2.《淮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版);
3.《202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花名册》(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拟推荐者支撑材料(纸质版和PDF版,PDF版须一人一档)。
六、注意事项
1. 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同步开展。
2.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中择优产生。
3.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推荐人选及材料真实有效。
4. 未按规定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七、时间安排
各学院须于3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研究生院 OA 邮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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