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节】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研究生砥砺向前、追求卓越,学校决定开展年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工作。现将2025年研究生“双十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十佳学术之星”: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评选出10人;
“十佳实践之星”:全日制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选出10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无违规违纪、无学术不端、无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2.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参加学科竞赛和专业实践,勤于钻研,具有求实创新的科研能力,扎实过硬的专业技能。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各类重要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具有示范性、榜样性的突出实践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本人自行确定三项代表性成果,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件2-3),由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订研究生“双十佳”评审工作方案,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初评工作。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实践之星”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公开答辩。学校将组织候选人公开汇报答辩,每人总时长为7分钟,其中ppt或视频汇报5分钟,展示自己的科研历程、收获感悟等,评委提问答辩2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为研究生“双十佳”获得者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均可参评,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2.各学院于3月20日下班前将参评申请表(附件2-3)、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成果复印件(由学院审核盖章)报送至滨湖校区工科楼D2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一人一档,PDF件)发送至研究生院OA邮箱。
五、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有序开展,推荐结果得到广泛认可。
2.参评研究生最多提供三项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材料,候选人或学院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将不予受理。
3.学校公示期间,如果候选人被举报不符合参评条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学院评选被举报不公开、未公示,研究生院将核查情况并公开通报结果。一经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并根据学校规定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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